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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21  点击量:7861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ksbm.qhdrsj.gov.cn、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lxzf.gov.cn/、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通告。

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笔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均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现服务于各县区的人事代理教师)应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未按时提交或瞒报、造假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交费通过微信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clxdyzx/index.html#/index

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17:00。

考生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即2024年5月24日17:00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责任自负。

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一张试卷,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高考内容)和教学设计。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

笔试地点:河北省昌黎县。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笔试结束3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将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因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人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河北省昌黎县。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4.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面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审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4.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待认定”,即可报名;在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35-202289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35-2608801(县纪委监委)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lxzf.gov.cn/single/5/45111.html

附件:附件: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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