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福建-厦门公办学校

福建省厦门集美区实验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06  点击量:4650次  分享至

集美区实验小学是集美区教育局管辖的直属小学,地处厦门市集美区福鼎山东路8。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顶岗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顶岗教师各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

20232月至20237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113下午5点前。

(二)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

语文:304882717@qq.com
道德与法治:421203281@qq.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联系人:
语文:13950071462(陈老师)
道德与法治:13959240349(张老师)

六、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会电话通知,地点:集美区实验小学。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七、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八、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小学

                                    202315

 信息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301/t20230105_893846.htm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福建省厦门集美区杏东小学顶产假教师招聘简章

下一篇:福建省厦门集美区窗内小学编制外人员招聘简章

  • 占位广告